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P2实验室安全运行,通过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飞行检查、年检,规范P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实验人员的标准化操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人员资质要求
1、未经过培训、批准的实验人员不能进入P2实验室工作区。
2、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生物安全培训证书。新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培训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并指定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担任辅导。培训内容包括:
(1)相关检验的国家诊断标准、处理原则以及本手册内容;
(2)实验室所有设备的使用方法;
(3)个人防护方法;
(4)实验室基本技术;
(5)实验室消毒净化的方法。
3、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5、从事实验室技术的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存在下列情况的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域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驻入需经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批准与备案。
8、操作高压灭菌锅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三条 实验室进入流程
1、非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实验,不允许在BSL-2实验室内进行。不允许在BSL-2实验室内进行动物实验。进入实验室前,需如实填写使用P2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的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名称,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使用。
2、开始工作前半小时,在控制面板开启送排风及空调,并开启房间及安全柜紫外灯。
3、在清洁区中换穿工作帽、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裤(或连体防护服)、工作服(或连体工作服)、专用工作鞋、乳胶手套,需要进行可能造成污染材料飞溅的操作时,需加戴防护面罩。
4、确认房间压力值及温度是否正常并填写进出记录表。
5、所需实验物品通过传递窗进入实验室,人员通过缓冲间进入实验室。
6、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才将标本和试剂从冰箱中取出,直接放入生物安全柜中。用完立即归位,使其在冰箱外停留的时间尽可能短。
7、安全柜首先打开照明按钮,再打开前玻璃门,调整至要求高度,然后将实验所需物品一次性放入实验台内,摆放要有秩序,且要区分清洁物与污染物,用生物安全柜净化十分钟左右。
8、实验人员的手臂放入生物安全柜大约1分钟后,方可按无菌要求进行实验操作。
第四条 实验室离开流程
1、做完实验后,将使用过的物品进行分类处理,废弃物外包装喷洒消毒液并双层打包,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人、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放入传递窗中。用75%乙醇消毒不锈钢台面,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清洁实验室地面,再让排风系统运行至少30分钟。
2、放下安全柜前玻璃门,打开安全柜紫外灯半小时进行杀菌消毒。
3、如在实验过程中通过传递窗传递过污染性物品,在实验后应进行至少30分钟的紫外线消毒。
4、在缓冲间手消后除去口罩、工作服、鞋套,放入高压消毒袋内,双层打包好后带出。
5、填写进出记录表。
6、在前准备间用七步洗手法洗手。
7、将打包后的工作服和传递窗中的实验废物分别放入两台高压灭菌锅灭菌。
8、打开房间紫外灯消毒30分钟。
9、每天最后一次实验后要进行终末消毒,消毒后将房间状态指示牌拨至“已消毒”,并填写消毒记录。
10、终末消毒后先关闭送风,10分钟后关闭排风。
第五条 实验后物品处理
1、对不可回收的固体污染物品小心包扎后,在医废专用高压灭菌器内按照要求和规定进行高压灭菌处理,然后将其作为医用垃圾存放于医废暂存间桶内。
2、对可回收的固体污染物品小心包扎后,在衣物专用高压灭菌器内按照要求和规定进行高压灭菌处理,之后将其转入洗刷间进行洗刷。
3、废液倒入消毒液后倒入装有含氯消毒片的废液桶内,废液桶装满后对其外部喷洒含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由缓冲间拿出,放于医废暂存间。
第六条 P2实验室使用注意事项
1、在实验工作区禁止吸烟,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和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它物质,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储存食物。
2、保持实验室的环境整洁,保持工作台的整洁,对于工作台的内部空间要用消毒剂清洗。
3、实验操作切忌用力过猛或者幅度过大,减少手和手臂伸进伸出空气屏障的次数。
4、实验进行时,应尽量避免发生实验室内开门、关门以及人员走动的情况,防止产生室内空气流动。
5、一般情况下,在生物安全柜内禁止使用酒精灯和其它明火,否则不仅会扰乱实验室内气流,还会损坏HEPA过滤器,并且有发生火灾的危险。特殊情况下,要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
6、P2实验室警报灯亮起,或者警铃响起时,工作人员要立刻停止实验操作。
7、实验结束后,要把相关实验物品从生物安全柜中移出,不可把生物安全柜当作储物箱。
8、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需运出实验室的灭活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9、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 违规处罚措施
处罚形式分四种: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进入实验室资格、其他处罚。
1、口头警告
1.1 处罚方法: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给予口头警告,并备案。
1.2处罚对象:
(1)在实验室抽烟,将食品、饮料等带入实验室内食用;
(2)未按要求穿防护服装进入实验室;
(3)随地乱扔垃圾和往水槽中扔异物,影响实验室的整洁和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
(4)未按操作规定进出实验室;
(5)实验完毕未将实验用品收回储藏柜,未对操作台面及地面进行整理和消毒;
(6)未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如电子天平弄脏未清理的,水浴锅等用水设备用毕未清洗的,离心机样品溢出未清理的等;
(7)离开实验室前,未检查水、电路、门关好的;
(8)若因实验连续需要,水电需过夜使用的,未在其操作台前贴上标签注明的;
未按规定填写实验室进出登记表和仪器使用登记本的;
(10)未按规定处置实验废弃物的;
(11)未标记好自己的物品,私自使用他人物品给他人带来影响者;
(12)无故擅自触发警报影响他人者。
2、通报批评
2.1处罚方法:
(1)报批评的处罚决定。
(2)取消学生评优资格,指导教师同罚。
2.2处罚对象:
(1)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同意,擅自移动、搬走实验室内各类仪器设备。
(2)离开实验室前,未关水关电,造成实验室发生水灾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3)开展会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实验项目时,未在规定的区域进行实验操作及乱扔乱倒实验废弃物造成实验室污染的。
(4)一学期内口头警告达到2次。
3、取消进入实验室资格
3.1处罚方法:由基础医学院告知处罚对象,书面做出处罚决定,并通报。
3.2处罚对象:
(1)在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因未按规定操作造成仪器设备、设施损坏较严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停止当事人到实验室工作3
6个月;造成仪器设备、设施严重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永久停止当事人到实验室工作。
(2)一学期内口头警告达3次及以上,并屡教不改者。
(3)通报批评达2次及以上。
4、其他处罚
4.1处罚方法:故意或因操作不当损坏仪器设备的,按设备价值进行赔偿。
4.2发生安全事故涉及到法律范围内的,事故责任人除赔偿损失外,还要交由司法部门处理,指导教师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八条 本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江苏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医学实验室安全认可准则》《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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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