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易燃易爆
及剧毒、精神类麻醉等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应本着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尽可能少存放。不得不存放的危险品应根据化学性质妥善保存。必须根据各种危险品的化学特性分类存放,对化学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开存放。
2、禁止一切火源,严禁吸烟,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管理人员应会正确使用。
3、假期应将多余的化学危险品暂存校危险品库。
4、剧毒品、精神类麻醉品领用实行二级审批,即系(室)、学院审批,加盖公章后报资产管理处,由领用人、监管人两人签字方可领用。其他危险品领用由两人签字即可。
5、剧毒品、精神类麻醉品的保管实行双人双锁专柜保管。其报损必须经系(室)、学院二级审查后报资产管理处审批。
附剧毒、精神类麻醉危险品范围:
6、剧毒品:氰化钾等氰化物类,砒霜等含砷类,马钱子碱,乌头碱等。
7、精神类麻醉品:吗啡阿托品,阿片,盐酸乙基吗啡,盐酸可卡因,盐酸吗啡,盐酸阿朴吗啡,盐酸美散痛,磷酸可待因,哌替啶注射液(杜冷丁)等。